《該養貓?一個初舨皈依者的決定》文 / 蓮花小V

前陣子偶然經過寵物店,好想好想擁有店內的兩只可愛至極的波斯貓。

牠們是兄妹,很不想把牠們分開,想一起買走。

老闆亦然,說一起帶走會給我特別折扣。

先生同行,也很喜歡,差不多付錢了。

讀大學的兒子也非常想養貓,好像沒有不買的理由。

當時我自己最主要的掙扎,是不想再經歷寵物的離世那種哭斷腸的感覺。

從之前養的那只迷你牧羊狗到現在,已經二十幾年不敢再養寵物,是創傷後遺症。

 

當時我不了解佛法,還接受獸醫建議,怕牠痛苦,故把牠送去安樂死,現在很自責。

至今我還一直夢到牠,在夢中的牠,生活很不好。

另一個掙扎點,是我一向只支持領養;因為,我不贊成寵物配種作販賣用途。

我從來沒想過買寵物,之前的狗狗也是別人棄養給我接手的。

最後,當然是這兩只波斯貓的身價實在不菲,很貴。

然而,今天,我死心了。因為在協助同事找資料的時候,才知道作為修行人,是不建議飼養寵物的;因為動物的氣味會殘留,如此壇城要保持清淨,就不容易了。

看到蓮生活佛盧勝彥文集第 216 冊 ─ 當代法王答客問,我記住了以下重點:

盧師尊回應說:「我又覺得,人之一生,修行時光甚短,現代人生活忙碌,再加上又要照顧寵物,何有時間修法?

要幫助寵物,我認為送回原來的地方最好,一切動物,皆有出處:猩猩回森林。

猴子回森林。

巨蠎回森林。

龜魚回海洋。

鱷魚回沼澤。

家犬家貓,送給世俗人去養,修行人還是不要養才好。一切,回歸自然。」

是的,我也不去動物園、海洋館之類的,因為我反對把動物困在人類狹窄的生活空間,該把牠們留在大自然的地方,自由地生活下去。

我明白貓狗是寵物,不是野生動物,故需要人類照顧牠們一輩子,不該棄養;所以,更不該去買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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