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佛教傳到中土,有幾種現象,值得大家去商量討論的。
剃度燒戒疤。
燃指供佛。
捨身供佛。
剃度受具足戒,這是沒有什麼爭議的,本來就是如此。
燒戒疤在頭額上,在佛陀時代沒有,在泰國也沒有,南傳佛教沒有,藏傳佛教也沒有,日本佛教也沒有。
但,何以中土佛教有?
聽說是「梁武帝」蕭衍制定的,是否?不得而知。
我的弟子,常仁上師、常智上師,是頭上燒疤的和尚。
燒不燒疤,據說現在隨各人意願。
我左手臂上,也燒了三個疤,那是我在年輕時,在南投碧山巖寺,受菩薩戒時,燒出的三個疤痕。
(燒不燒疤,爭議不大,也就隨緣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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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「燃指供佛」,這就有爭議性了!
虛雲在寧波「阿育王寺」燃指供佛,在虛雲的一生之中,是一件大事。
阿育王寺是當時佛教徒視為燃指的聖地。
燃指是:
在指頭上綁上燃布。
布沾油。
然後點火。
燃到皮肉無存,剩下骨。
再用剪子,把骨剪斷。
這是我聽常智上師,如此告訴我的,我聽了覺得很恐怖。
「燃指供佛」的意義是:
誓言虔敬。
犧牲供獻。
一心無二。
而虛雲的本意是「報父母恩」,度化父母往生佛國淨土。
我個人認為,這種「自殘」的行為,志在對佛表示忠貞不二。
也有可能是受佛陀在行菩薩道時,「捨身餵虎」、「割肉餵鷹」的影響。
又如常啼菩薩的悲憫眾生,捨身上一切,去幫助眾生。
我的亦師亦友的「振光法師」,他也是「刺血寫經」,用自己的血,抄寫經典。
(他送我,用血寫經的書,他的小指,用紗布綁起)
這些固然有意義。
但,我覺得「燃指供佛」,犧牲了指頭,使自己不便,值得否?
佛陀會接受嗎?
這種「自殘」除表明心跡之外,對眾生有益否?對眾生無意義的事,我們做了,是否對?
虛雲最後自己也說:
「我今亦已覺悟了,燃指又豈足報親恩,徒然傷毀無益。是愚行也。」
另:
捨身供佛,更不足取。
跳崖、自焚,全是自殺行為。
我們佛教徒,要大慈大悲利益眾生,才是報佛恩。
燃指、捨身。
對眾生無益,不值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