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燃指供佛」的爭議

 

佛教傳到中土,有幾種現象,值得大家去商量討論的。

剃度燒戒疤。

燃指供佛。

捨身供佛。

剃度受具足戒,這是沒有什麼爭議的,本來就是如此。

燒戒疤在頭額上,在佛陀時代沒有,在泰國也沒有,南傳佛教沒有,藏傳佛教也沒有,日本佛教也沒有。

但,何以中土佛教有?

聽說是「梁武帝」蕭衍制定的,是否?不得而知。

我的弟子,常仁上師、常智上師,是頭上燒疤的和尚。

燒不燒疤,據說現在隨各人意願。

我左手臂上,也燒了三個疤,那是我在年輕時,在南投碧山巖寺,受菩薩戒時,燒出的三個疤痕。

(燒不燒疤,爭議不大,也就隨緣了)

至於「燃指供佛」,這就有爭議性了!

虛雲在寧波「阿育王寺」燃指供佛,在虛雲的一生之中,是一件大事。

阿育王寺是當時佛教徒視為燃指的聖地。

燃指是:

在指頭上綁上燃布。

布沾油。

然後點火。

燃到皮肉無存,剩下骨。

再用剪子,把骨剪斷。

這是我聽常智上師,如此告訴我的,我聽了覺得很恐怖。

 

「燃指供佛」的意義是:

誓言虔敬。

犧牲供獻。

一心無二。

而虛雲的本意是「報父母恩」,度化父母往生佛國淨土。

我個人認為,這種「自殘」的行為,志在對佛表示忠貞不二。

也有可能是受佛陀在行菩薩道時,「捨身餵虎」、「割肉餵鷹」的影響。

又如常啼菩薩的悲憫眾生,捨身上一切,去幫助眾生。

我的亦師亦友的「振光法師」,他也是「刺血寫經」,用自己的血,抄寫經典。

(他送我,用血寫經的書,他的小指,用紗布綁起)

這些固然有意義。

但,我覺得「燃指供佛」,犧牲了指頭,使自己不便,值得否?

佛陀會接受嗎?

這種「自殘」除表明心跡之外,對眾生有益否?對眾生無意義的事,我們做了,是否對?

虛雲最後自己也說:

「我今亦已覺悟了,燃指又豈足報親恩,徒然傷毀無益。是愚行也。」

另:

捨身供佛,更不足取。

跳崖、自焚,全是自殺行為。

我們佛教徒,要大慈大悲利益眾生,才是報佛恩。

燃指、捨身。

對眾生無益,不值取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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