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註:
蓮生活佛於二○二○年六月六日你問我答《互動就是力量》17 集開示強調
(節錄如下):
密法修持有次第 內外兼修亦方便
Q1:頂禮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,請問依修行的次第來說,是否應該修得與本尊相應,然後再修持內法?
A1:這個叫「漸修」,就是依照次第去修。依修行的次第來講,你跟本尊相應以後再修內法,有本尊的加持,你內法較容易成就。依道理講是這樣沒有錯。
但有些人是這樣的,現在的西藏密宗,有本尊也在修,內法也在修,也就是外修本尊相應,內修拙火升起;內修拙火法,是有這樣一起修的。
也有先修本尊相應,再修內法。一個叫做外修、一個叫做內修,還有叫「密修」,等於是無上密了。還有「密密修」,等於顯發自身全身壇城的光明,那是屬於密密修。
要看根器,一般人最好是本尊相應再修內法,但你要本尊相應,修本尊法時也修內法,師尊認為也是可以。
但一下子,你本尊沒有相應,內法沒有相應,無上密是不可以修的。你必須要本尊相應,又內法已經成就了,你才能修無上密。然後顯發光明後,自然你五輪全部打開,幻化五種壇城、五種顏色,變成虹光,這就是密密法,最高的大圓滿法。
所以無上密跟密密法,不可以在本尊沒有相應,跟內法沒有成就時來修的,跟你這樣講,應該你就清楚了。
所以本尊相應跟內法是可以合修,但無上密必須兩者都成就才可以。密密法當然是最高了。